自2025年7月1日起
西安市通行的电动摩托车
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具体通告如下
↓↓↓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市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5年7月1日起,在我市通行的电动摩托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其他车辆工作日尾号限行措施规定仍按照2024年11月发布的《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
你骑的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
一张图带您快速辨别车辆属性

两三轮电动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
驾驶时均需持有相应驾驶证件
电动自行车经申请登记
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后
方可上道路行驶


(点击查看大图↑)
温馨提示
购车时请一定向商家确认车辆类型
索要车辆合格证、与车型适配的购车发票并妥善保管
用于为车辆办理登记挂牌时使用
骑行上路均需佩戴头盔、禁止闯红灯
严禁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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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交警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