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诉调衔接+情理兼顾”化解劳务报酬纠纷

时间:2025-05-13 11:34:00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进“诉调衔接+情理兼顾”矛盾纠纷化解,确保矛盾纠纷“见之于早、防之于小、解之于芽”,逐步实现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

陆某施工队受某冷库公司委托承接其冷库建造项目,工程完工后双方结算确认某冷库公司尚欠陆某施工队劳务费300万元。后冷库公司未按约支付费用,陆某多次催讨无果。2024年12月6日,陆某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冷库公司及张某一次性支付300万元劳务费和利息。

面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颍州区人民法院立刻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审查。鉴于陆某的激动情绪,考虑到通过调解方式能够更高效、平和地解决纠纷,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

调解中心在接到委派后,迅速将案件分配给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调解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认真了解并仔细梳理了案件事实,在法官的指导下,详细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做好前期充分准备,首先调解员与陆某取得联系,耐心倾听他的诉求,安抚其激动的情绪,同时为他详细分析诉讼和调解各自的利弊,引导他以理性平和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防止矛盾进一步恶化。随后,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基础上,调解员安排陆某与某冷库公司总经理张某两位来到调解中心进行面对面沟通。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就具体还款计划达成一致,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纪程)